马来西亚服务业的自由化
2009年4月22日,政府开放了服务业,以吸引更多外资,带来更多专业人士与技术,提高该行业的竞争力。
政府意识到服务业的增长潜力,因此决定立即开放27个服务子行业,并且不会施加股权条件。这些子行业隶属于卫生与社会服务、旅游服务、运输服务、商业服务及电脑相关服务。
为促进对服务业的投资,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设立了服务业投资审批国家委员会。该委员会是接收和处理服务业投资申请的中心,但不包括对金融服务、航空旅游、公用事业、经济发展走廊、多媒体超级走廊(MSC)、生物科技核心(Bionexus)地位公司及分销贸易的投资。
2011年,政府进一步开放另7个服务业,包括18个子行业,分阶段允许外国人持股高达100%。这些子行业是:
电信
- 电信服务(网络服务提供商和网络设施提供商执照)
- 电信服务(应用程式服务提供商执照)
卫生保健
- 私立医院服务
- 专科医疗服务
- 牙科服务
专业服务
- 会计与税务
- 建筑服务
- 工程服务
- 法律服务
- 工料测量服务
环境服务
- 焚化服务
分销贸易服务
- 百货商店和专卖店
教育服务
- 具有大学地位的私立高等教育
- 国际学校
- 技职中等教育服务
- 为特殊学生提供的技职中等教育服务
- 技能培训中心
快递服务
为配合制造业的增长与发展,政府正努力推动及发展服务业,并将逐步开放其他服务子行业。
(资料来源: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