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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在马来西亚营业的新企业所有者吗?想要进一步了解马来西亚的消费税吗?如果是,那么您来对地方了!马来西亚的消费税(GST)也称为增值税(VAT),在商业供应链的每一个阶段对所有商品与服务(包括进口商品与服务)征收。但是,有注册消费税的商家可以申请索回消费税。简而言之,这项税收不会构成产品成本的一部分。
在马来西亚,消费税大致分为4个类别,分别是标准税率供应、豁免供应、零税率供应和范畴外供应。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RCDM)已预先将所有商品与服务分门别类,以下是这些类别的概览。
*下表为中央政府宪报上公布的官方清单的摘要。我们建议您随时参阅中央政府宪报,以了解最新详情。
什么是消费税零税率供应?
顾名思义,消费税零税率供应是指属于此类别的商品与服务没有征税。换句话说,它们的税率为0%。
在此类别下,应课税公司无需在销售供应时收取消费税,但可以申请索回制造供应时产生的进项税成本(一般和销售税)。简单来说,资产、营运成本和采购商品原料的消费税可以申请进项税回扣(ITC)。
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收据轻松辨认零税率商品。属于消费税零税率供应类别的商品与服务包括水电费和基本食品,例如:
i. 零税率商品供应
序 |
项目 |
1. |
牲畜,包括牛、水牛、野牛、牛与野牛的混种(selembu)、猪、绵羊和山羊 |
2. |
新鲜和冷冻肉类,包括牲畜的内脏 |
3. |
活的家禽和鸭子 |
4. |
新鲜和冷冻肉类,包括家禽和鸭子的内脏 |
5. |
鸡蛋和鸭蛋,新鲜的或盐渍的 |
6. |
各种活鱼、新鲜鱼、冷藏鱼和冷冻鱼(观赏鱼除外) |
7. |
其他种类的水生生物,活的、新鲜的、冷藏的和冷冻的,如甲壳类动物(螃蟹、虾)、软体动物(生蚝、蚌、墨鱼、蜗牛)、海参和水母 |
8. |
鱼类,干的、盐渍的或浸泡在盐水中的,包括凤尾鱼(烟熏鱼除外) |
9. |
蔬菜,如番茄、洋葱、卷心菜、萝卜、黄瓜、豆科蔬菜、芦笋、蘑菇、南瓜、马铃薯,新鲜的、冷藏的或浸泡在盐水中的 |
10. |
新鲜水果,本地的或进口的 |
11. |
香料和草药,如罗望子、干辣椒、黑胡椒、肉桂、丁香、肉豆蔻和生姜 |
12. |
椰子,包括磨碎的椰子 |
13. |
稻米和白米,包括糯米、印度香米和糙米 |
14. |
面粉、全麦面粉、米粉、硕莪淀粉 |
15. |
扁豆 |
16. |
砂糖,包括细砂糖、粗糖和细糖 |
17. |
盐 |
18. |
棕榈油、椰子油和花生油 |
19. |
鱼露、虾膏和虾酱 |
20. |
咖啡粉、茶叶和可可粉 |
21. |
黄面条、米线、米粉、粿条 |
22. |
白面包和全麦面包 |
23. |
供0至36个月大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奶粉 |
24. |
所有类型的读物和报章,包括学生作业簿、百科全书、故事书、小说、食谱、各领域的参考书、宗教书籍、宗教文本和报章(杂志和非读物书本除外,如期刊、日记本、笔记本、记录簿、会计账簿和分类账) |
25. |
国家基本药物清单中的药物 包括4,215个医药品牌 |
26. |
从马来西亚本土运到浮罗交怡、纳闽岛和刁曼岛的商品 |
27. |
海路交通和航班的商品和备件 |
28. |
经过处理的家庭用水 |
29. |
首300单位的家庭电供 |
30. |
在核定外包制造商方案(ATMS)下提供的原料和零件 |
ii. 零税率服务供应
序 |
项目 |
1. |
与港口和机场的船只和飞机有关的服务 |
2. |
运载乘客和货物的国际航班和海路交通 |
3. |
国际航班和海路交通的乘客和货物的保险服务 |
4. |
在马来西亚境外出租的商品 |
5. |
与马来西亚境外土地有关的服务 |
6. |
与在马来西亚境外的人士签订合约 |
7. |
与出口商品到马来西亚境外地点有关的金融服务 |
8. |
与马来西亚境外风险有关的人寿保险合约或家庭伊斯兰保险合约 |
9. |
在马来西亚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教育、培训、娱乐和其他服务 |
10. |
为马来西亚境外政党提供的电信服务 |
11. |
电信漫游服务 |
12. |
与外国公司的电脑伺服器托管合约有关的服务 |
13. |
在马来西亚境外发布的广告服务 |
14. |
国际邮件的邮政服务 |
15. |
在游客退税计划下获批的代理提供的服务 |
16. |
由马来西亚公民为非马来西亚公民提供的入境或出境旅游相关服务 |
17. |
租用空运和海运集装箱 |
18. |
从国外到马来西亚的汇款交易及国际汇款枢纽服务 |
19. |
在线报章服务 |
资料来源: P.U. (A) 272《2014年消费税(零税率供应)指令》
什么是消费税豁免供应?
在消费税豁免供应类别下注册的公司或个人不需要征收消费税,也不能就制造供应时产生的成本申请进项税回扣(ITC)。
和零税率供应一样,消费者可以在收据上轻松辨认豁免供应。换句话说,这些商品与服务不含消费税。
但是,公司必须明白,确保利润率并非易事。为了提高利润,公司可能必须调高商品与服务的价格,以确保售出商品的价格能抵消制造成本。
以下是属于此类别的商品与服务:
i. 豁免商品供应
序 |
项目 |
1. |
作为居住、农业和一般用途的土地(墓地、农田和宗教建筑) |
2. |
作为居住用途的建筑物 |
3. |
投资贵金属,包括规定形式的金、银和铂,以及为投资目的而陈列的金、银和铂硬币 |
ii. 豁免服务供应
序 |
项目 |
1. |
下列金融服务:
上述服务不包括与提供收费(非罚款)金融产品有关的服务。 |
2. | 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小学与中学、私立学校(含华文独立中学)、国际学校、州立宗教学校、公立与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以及提供技职教育的认证机构。教育服务提供者必须根据相关法令或向教育部注册。豁免消费税的教育服务包括:
上述服务不包括补习班、语言、电脑、技能、职业、专业、贸易或商业培训及学习中心。 |
3. | 在《1984年托儿所法令》下注册的托儿所提供的托儿服务 |
4. | 在《1998年私人医疗机构与服务法令》下注册的私人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包括向病患提供食品和饮料,但不包括传统或替代药物 |
5. | 租用作为居住、农业或一般用途的土地或建筑物;由管理公司和联合管理机构为低价或中低价分契式所有权房屋提供的管理服务;由房屋发展商提供的管理和保养服务,包括分契式所有权房屋的团体保险成本回收、土地税和门牌税 |
6. | 公共交通(陆路和水路) |
7. | 高速公路过路费 |
8. | 殡葬、土葬与火葬服务,包括葬礼前的活动 |
9. | 所有分契式所有权房屋的保养费和偿债基金 |
资料来源: P.U. (A) 271《2014年消费税(豁免供应)指令》
什么是消费税减免?
消费税减免主要是指基于所得收入,按比例减免税额。
根据《2014年消费税(减免)指令》,享有消费税减免的实体包括:
i. 购买商品时享有消费税减免的个人和实体
序 |
个人/实体 |
商品 |
1. |
国家元首、各州统治者(苏丹、拉惹、严端) | 所有商品,除了石油、商业建筑物/土地和进口汽车 |
2. |
中央或州政府部门 | 所有商品,除了石油、商业建筑物/土地和进口汽车 |
3. |
公立高等教育机构 | 作为教育用途的设备与教材 |
4. |
私立教育机构(学前教育、小学、中学、高等教育和技职教育),包括玛拉初级理科学院 |
|
5. |
私人医院 | 医疗设备 |
6. |
在《2008年残疾人士法令》下持有有效残疾人士识别证(OKU卡)的人士 | 残疾人士使用的商品 |
7. |
进入马来西亚的人士和记者 | 上市商品 |
8. |
来自纳闽岛和浮罗交怡的司机 | 汽车和摩托车 |
9. |
进口商 | 进口维修后再出口的商品;由位于指定区域的公司依租赁协议从指定区域进口到马来西亚的石油与天然气 |
10. |
任何公共组织 | 作为样品的商品 |
11. |
使用快递服务的进口商 | 所有商品,除了烟草和酒精饮料 |
12. |
大使馆和外交官 | 所有商品,除了石油 |
13. |
马泰联合开发机构 | 仅在马泰联合开发区(JDA)内使用的商品 |
购买商品与服务时享有消费税减免的个人和实体
序 |
个人/实体 |
商品 |
1. |
任何人 | 在筹款活动中提供的供应 |
2. |
免税店 | 免税店的所有商品 |
3. |
任何人 | 在马泰联合开发区内提供的商品与服务 |
资料来源: P.U. (A) 273《2014年消费税(减免)指令》
请注意,您必须取得相关机构依照《2014年消费税(减免)指令》发出的证明,并于发票上注明在哪一条文下享有减免(例如依照《2014年消费税(减免)指令》附表A第3项的规定,无需向享有消费税减免的人士征收消费税)。点击此处了解更多关于消费税减免的详情。
如果您在消费税零税率供应、豁免供应及减免方面需要协助,请联系马来西亚3E会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