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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的法定薪资缴款

雇员公积金

《1991年雇员公积金(EPF)法》所规定的的强制性缴款如下:

60岁以下年龄段
雇主 a)月薪RM5,000或以下-雇员月薪的至少13%b)月薪超过5,000令吉–雇员月薪的至少12%
雇员 雇员月薪的至少11% @
[1991年公积金法令附表3(A部分)]

  

6075岁年龄段
雇主 没有没有薪水限制- 占员工每月薪水的4%。
 
雇员 员工的缴纳率是0%
[1991年公积金法令的附表3(E部分)]

  

外籍工人和外籍人士

所有外籍工人和外籍人士及其雇主均可免强制性缴款。但是他们可以自愿选择缴纳,适用税率如下:

 

60岁以下年龄段
雇主 每月为每位员工交RM5.00
雇员 员工月薪的11%
[1991年公积金法令附表3(B部分)]

 

60-75岁年龄段
雇主 每月为每位员工付RM5.00
雇员 员工每月薪水的5.5%
[1991年公积金法令第三附表(D部分)]

 

6075岁年龄段

雇主 a)月薪5,000令吉及以下–雇员月薪的至少6.5%
b)月薪超过5,000令吉–雇员月薪的至少6%
雇员 雇员月薪的至少5.5%

 

[1991年公积金法令附表三(C部分)适用于以下雇员:

(a)不是马来西亚公民但是马来西亚永久居民的雇员,以及

(b)在1998年8月1日之前选择缴纳公积金的非马来西亚公民雇员。

资料来源:雇员公积金-  www.kwsp.gov.my 

 

社会保险机构(SOCSO)

社会保险组织(SOCSO)为月薪不超过4,000令吉的工人管理两项社会保障计划(修订版自2016年6月1日起生效)。一旦获得承保,无论薪水水平多少,员工都将继续被承保。但是,最高供款额是根据4000令吉月薪(修订案在2016年6月1日起生效)。

社会保险机构(SOCSO)法令管理两种方案,即:

  1. 工伤计划,提供针对工作场所事故、职业疾病和往返工作地点的通勤意外的社会保险。
  2. 伤残抚恤金计划提供24小时全天候保险,以防因任何原因(不一定与工作环境相关)而导致的伤残。
  3. 在这些计划下,工人有权享受医疗福利;临时和永久性伤残津贴;经常出勤津贴;家属抚恤金或生还者养恤金;丧葬、康复、教育福利;伤残养老金。

工伤计划由雇主单独出资,缴纳率为1.25%,而伤残计划缴纳率1%,由雇主和雇员平均分担。供款率的上限为月薪4,000令吉。此供款是法律强制性的。

所有属于马来西亚公民和永久居民的雇员都必须进行注册。所有在私人领域服务或实习并签署雇佣合约的雇员,以及联邦/州政府以及联邦/州属法定机构的合约员工或临时职员,都需要注册社会保险(SOCSO)以获得保障。

社险SOCSO EI计划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在马来西亚,持有外劳索赔保险 (FWCS)的外劳,其雇主必须在该保险到期后的隔天向社险(SOCSO)注册。 外劳索赔保险(FWCS)的冷静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开始,尽管已经投保外劳索赔保险,但是所有相关雇主都要向社险(SOCSO)注册。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入境马来西亚的外籍工人必须经过马来西亚入境港口的移民厅批准后才能注册社险。

豁免于1969年雇员社会保障法令(Employees’ Social Security Act)保护的雇员:

  • 联邦和州政府的固定员工
  • 家政帮佣
  • 自雇人士(除了自雇的德士司机、提供类似服务者例如Grab等电召服务提供者,以及自雇的巴士司机)
  • 独资企业经营者或合伙企业的业者

自雇人士

自雇人士可根据自雇者社会保障计划(第789号法令)缴款

资料来源:社会保险(SOCSO)– www.perkeso.gov.my

 

就业保险制度(EIS)覆盖范围

  • 私营公司的所有雇主都必须为每个雇员进行月供。(政府雇员、家庭工人和个体经营者被豁免)。
  • 雇员的定义是根据雇佣法令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学徒合同下受雇的人。服务或学徒合同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 就业保险制度(EIS)涵盖所有马来西亚公民/永久居民的工人。
  • 所有18至60岁的员工都必须缴纳供款。但是57岁及以上的员工在57岁之前没有任何供款的话可获豁免。
  • 保费率根据受保薪金上限RM4000而定。

就业保险制度(EIS)不包括个体经营者、公务员以及地方当局和法定机构的员工。

“就业保险制度办公室”提供两种福利,即现金福利和求职援助。

5 种类型的金钱福利包括:

  1. 求职津贴(SE)
  2. 收入减免(RIA)
  3. 培训费(TF)
  4. 培训津贴(TA)
  5. 提早再就业津贴

2 种求职帮助是:

  1. 再就业安置计划
  2. 就业咨询

资料来源:社会保障组织(EIS)- 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

 

人力资源开发基金(HRDF)

人力资源开发基金(HRDF)根据征费/拨款系统的基础运作。支付了人力资源开发税的雇主将有资格获得人力资源开发基金(HRDF)的培训补助金,以支付或补贴其马来西亚员工的培训费用。

以下是2001年人力资源开发法令所涵盖的制造、采矿和采石业*行业的公司:

Categories of Employers雇主类别 Rate of Levy Contributions

征费率

Employers with 50 Malaysian employees and above拥有50名以上马来西亚籍雇员的雇主 1% of employees’ monthly wages员工月薪的1%
Employers with 10 to 49 Malaysian employees with a paid-up capital of RM2.5 million and above

拥有10至49名马来西亚雇员,缴足资本达250万令吉及以上的雇主

1% of employees’ monthly wages

员工月薪的1%

Employers with 10 to 49 Malaysian employees with a paid-up capital of less than RM2.5 million are given the option to register with HRDF

拥有10至49名马来西亚雇员,缴足资本少于250万令吉的雇主可以选择在HRDF注册

0.5% of employees’ monthly wages

员工月薪的0.5%

 

*201461日起,2001人力资源发展法令的适用范围已扩大到采矿和采石业的行业,这些副行业包括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以及矿物和石材开采业务的公司。

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发展公司PSMB  www.hrdf.com.my

有关公积金/ 社会保险机构(SOCSO)/ 人力资源开发基金(HRDF)供款和每月减税(MTD)提交的规矩:

  • 如果落在周末或公共假期,必须在下个月的15日之前或前一天付款。
  • 建议考虑合理的支票/付款清算时间范围。否则在最后期限之后因退还付款而进行的任何后续付款将被罚款。

 

快速链接

马来西亚的就业法摘要
在马来西亚雇用外籍人士
就业准证申请程序摘要
雇用外籍人士的公司的实缴资本要求
申请外籍人士就业准证的要求
申请就业准证所需获得的审批/管制机构批准
不适用外籍人士身份的职位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