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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的就业法摘要

《1955年雇佣法令》

《1955年雇佣法令》是马来西亚用于管制员工事务的主要法规。

此法令阐明了某类员工的最低条款(主要是货币价值):

  1. 每月薪金低于4000令吉的员工;和
  2. 任何从事体力劳动的员工,包括工匠、学徒、运输公司经营者、体力劳动者的督工、在船上工作者,甚至家庭佣人,即使每月薪金超过2000令吉,也被归类为员工。

 

有薪产假 : 98天
带薪陪产假 : 7 天
正常工作时间 : 一天不超过8小时或一星期不超过45小时
有薪假期 : 一个日历年内至少11天宪报公布的公共假期(包括5个强制性公共假期:国庆日、最高元首诞辰、各州统治者诞辰/联邦直辖区日、劳动节和马来西亚日),以及《1951年假期法令》第8条文宣布为公共假期的日子

 

员工的有薪年假:
入职未满2年 : 8天
入职2年或以上但未满5年 : 12天
入职超过5年 : 16天

*雇主必须为员工提供的最低有薪年假

 

每个日历年内的有薪病假:
入职未满2年 : 14天
入职2年或以上但未满5年 : 18天
入职超过5年 : 22天
如果需要住院 : 最多60天

*雇主必须为员工提供的最低有薪病假

 

加班费
正常工作日 : 每小时薪金的1.5倍
休息日 : 每小时薪金的2倍
公共假期 : 每小时薪金的3倍

资料来源:人力资源部 – www.mohr.gov.my

 

《1966年儿童及青少年(雇佣)法》

  • 该法案禁止儿童在危险和有毒物质附近工作。
  • 任何从事任何工作的儿童(15岁以下)或年轻人(年龄在15岁以下,未满18岁)均不得连续7天在任何期间内或超过6天内工作。
  • 对于儿童,每天只需要工作不超过6小时,对于年轻人,每天最多只能工作7小时。
  • 根据“1967年工厂和机械法”,“1994年职业安全和健康法”或“1990年电力供应法”或任何要求他在地下工作的工作,不得或不得要求/允许任何儿童或青年从事就业。

 

《1968年雇佣(限制)法令》

  • 非马来西亚公民必须取得有效的工作准证,才能在大马就业。
  • 根据《1966年移民法令》,在没有有效工作准证的情况下就业是非法的行为。

 

《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

  • 此法令提供了立法框架,以确保马来西亚所有员工的安全、健康与福利,同时保护他人免受与员工的活动有关的安全或健康风险。
  • 第15条文概述了雇主的职责,包括确保工作场所与系统安全且无健康风险,提供资讯、指导、培训和监督,以确保工作中的安全与卫生。
  • 第16条文要求雇主制定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卫生政策,并且定期修改政策,使之与商界的变化和最佳实践保持一致。
  • 安全与卫生政策旨在证明公司的承诺与关注,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卫生。政策中所规定的安全与卫生课题必须受到考量。

详情请参阅职业安全与卫生局的网站

 

《1967年工厂与机械法》

  • 为所有在工厂工作的工人(不分性别)提供健康与安全保护
  • 此法令涵盖所有工厂

 

《2022年最低薪金制指令》

  • 最低工资令最初于2013年1月1日实施,最新修订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生效。
  • 最低工资是基本工资,不包括任何津贴或其他付款。
最低工资率(根据2018年最低工资令实施指南2022 P.U. (A) 140)
每月 每小时 每天
一周工作天数
6 5 4
RM1,500 RM7.21 RM57.69 RM69.23 RM86.54
  • 所有与雇主签订服务合同的本地和外国雇员均有权领取最低工资。
  • 最低工资政策也适用于按计件工资,吨位,任务,旅行或佣金支付的员工。
  • 家庭佣人(如女佣,厨师,警卫,园丁和私人司机)和接受不少于两年培训的学徒不在最低工资范围内。

 

《2012年最低退休年龄法》

  • 马来西亚公务员和私人机构员工的最低退休年龄已从55岁提高至60岁。
  • 新法令将对要求员工在60岁之前退休的雇主处以1万令吉的罚款。
  • 但是,如果服务合约或集体协议允许员工提早退休,此法令不会阻止员工在60岁之前退休。

 

快速链接

法定薪资缴款
在马来西亚雇用外籍人士
就业准证申请程序摘要
雇用外籍人士的公司的实缴资本要求
申请外籍人士就业准证的要求
申请就业准证所需获得的审批/管制机构批准
不适用外籍人士身份的职位列表